歷史 | 蔣經國臺灣打虎記

稿源:南方人物周刊 | 作者: 特約撰稿 張友驊 發(fā)自臺北 日期: 2018-01-03

對于打老虎,蔣經國在大陸有過慘痛的教訓。待到他在臺灣掌握大權后,以其獨特的思維與做法,讓蒼蠅與老虎在他面前都不敢造次

自稱從政為學“壯志未酬”的前“監(jiān)察院”長王作榮,自辭卸公職后已很少從事政治活動,唯獨在馬英九初登大位派某位新貴向他請益時,才勉強赴會。當天雙方談論的議題是臺灣官場如何禁絕貪腐成風?王作榮個人雖提供許多意見供馬英九參考,但馬是否聽進去仍在未定之數(shù)。豈料事隔不到兩年,馬政府官員陸續(xù)發(fā)生貪腐事件,王作榮氣憤之余找了許多位朋友談論當年這段往事,認為臺灣官場貪腐成風,領導者處理態(tài)度最為關鍵。

有一天,王作榮接到馬英九親信來電,希望私下拜會,請他評比臺灣官場政風問題,以供參考。王告知這位新貴說,在蔣介石時代為官是“夙夜匪懈無錢可貪”、在蔣經國時代為官是“苦干實干兩袖清風”、在李登輝時代為官是“魚翅燕窩百萬富翁”、在陳水扁時代為官是“見錢眼開無所不貪”,而在馬英九時代為官是“拿錢辦事道歉鞠躬”。

王作榮認為貪腐之風不能禁絕的問題不在制度設計,而是領導者的決心與意志,唯有展現(xiàn)決心與意志,制度才能扮演“打貪滅腐”的除弊角色。反之,領導者舉棋不定,制度必然成為擺設,反而轉為貪官“以黑漂白”的工具。王作榮唯恐這位新貴聽不懂,打比喻說貪官敢無所不拿,幕后必有利益集團護航,兩者的關系是幕后集團如老虎,貪官如虎背上的蒼蠅,若拍蒼蠅不慎極易引起老虎反撲,所以禁絕貪腐優(yōu)先級是打老虎,再拍蒼蠅,否則難見成效。

說完,王作榮婉告新貴要馬多向蔣經國學習,因為他認為,蔣介石除貪易受感情影響,蔣經國六親不認,李登輝縱容部屬,陳水扁包庇下屬,馬英九只說不做。王要馬向蔣經國看齊,關鍵在蔣對打老虎有其獨特的思維與做法,讓蒼蠅與老虎在他面前都不敢造次。

1975年,時任“國防部政戰(zhàn)主任”的蕭政之(中)與各勞軍團領隊合影

政商勾結的親信蕭政之

蔣經國打老虎、拍蒼蠅的典型戰(zhàn)役,就發(fā)生在蕭政之、蔣彥士、馬紀壯、黃少谷等人身上。

蕭政之曾服侍蔣介石、蔣經國父子長達三十多年。在大陸時期,經蔣介石欽點,蕭以不到30歲之齡出任江蘇崇明縣長、浙江岱山縣長。來臺后在蔣經國拔擢下,蕭是最年輕的總政戰(zhàn)部一處處長,負責主管軍中人事與組織業(yè)務,而后歷任第三軍主任、憲兵政戰(zhàn)主任、金防部政戰(zhàn)主任、聯(lián)勤政戰(zhàn)主任。1970年8月1日,臺灣“中華電視臺”開設籌備處,時任籌備處主任劉先云有意推薦蔣經國次子蔣孝武出任副主任兼開臺副總經理,遭合作對象總政戰(zhàn)部主任王升阻截。劉先云憤怒之余揚言,他也不接受軍方調派人員出任副總經理,以致形成僵局。王升為解決蔣孝武的問題,幾經考量派蕭政之與劉先云溝通協(xié)調,雙方竟然一拍即合,劉先云轉而支持由蕭出任華視副總經理,再經王升、警備副總司令阮成章、參謀總長高魁元、“國防部長”黃杰等人出面疏通,蔣經國同意由蕭出任華視副總經理。后來蔣召見蕭,指示蕭負責華視營運,不得干涉華視新聞等部門運作。

起初蕭政之不負期望,將華視業(yè)務經營得有聲有色?;蛟S是營運賺錢,蕭的聲勢直逼劉先云,而且蕭運用媒體結交權貴與政商名流的消息傳到蔣經國耳中,引起蔣的注意。蔣派員調查得知,蕭頗有逾矩之處,旋即下令將蕭調任總政戰(zhàn)部副主任,改由吳寶華接任副總經理。

蕭回任總政戰(zhàn)部副主任乃是明升暗降,蕭任滿時,王升有意保舉他調任黨營或“國營”事業(yè)單位主管,均遭蔣經國拒絕。蕭迫不得已只有退休自謀生路,轉至商界聞人蔡辰洲附屬企業(yè)理想公司與國璽印刷公司出任董事長。為了拓展蔡辰洲的政商人脈關系,蕭政之引薦蔡結識時任國民黨秘書長蔣彥士與王升,再經蔣王介紹下,加入國民黨。1982年立委選舉,蔡辰洲有意參選,在蕭政之運作下,國民黨提名蔡參選臺北市立委,以高票當選。

在立院期間,蔡憑借金錢優(yōu)勢,自組“十三兄弟會”大搞金權政治,令蔣經國非常不滿。1985年2月,臺灣發(fā)生“十信擠兌事件”,經查是蔡辰洲利用人頭到處搜刮地皮,搞到資金周轉不靈,民眾存款朝不保夕,從而造成異常嚴重的擠兌風波。蔣經國下令徹查,然而黨政軍情部門仍在推拖,為穩(wěn)定金融秩序,追懲相關官員的責任,蔣下令撤除“經濟部長”徐立德、“財政部長”陸潤康等人職務,再透過司法程序把蔡辰洲送進監(jiān)獄。

蔣經國嚴懲十信擠兌案,發(fā)現(xiàn)禍首是蕭政之后,指示調查局清查蕭的錢財來源與交往對象,結果發(fā)現(xiàn)蕭經常與王升、蔣彥士、馬紀壯等人打高爾夫球,又喜歡陪侍何應欽、高魁元等老將軍吃飯觀戲。看到報告蔣經國怒不可遏地說:“蕭政之是忘恩負義之輩!”并指示司法官員必須對此事做個了斷。于是,有司以“票據(jù)法”為名將蕭偵辦起訴。

蕭政之從情治部門得知訊息,為挽回個人“清白”,動用綿密的人脈關系,找時任司法首長黃少谷女婿夏功權進行疏通,再透過蔣經國好友王新衡向黃少谷說情,結果得到的答案是“依法辦理”。蕭或許自知是“黑牢難逃”,被迫透過國民黨元老高魁元、何應欽出面為其緩頰,得到的答案仍是“依法處理”。

或許是政軍大老出面都無法擺脫被追訴的命運,最后蕭透過中常委谷正綱上書黨中央,要求考紀會調查他應負的法律責任。誰都沒料到此舉觸怒蔣經國。蔣召開中常會,當著31席中常委的面說:“怎么蕭政之犯下過錯,你們還幫他講話,任憑他在外面活動,……黨不處理是何用意?”于是蔣下令先行開除蕭的黨籍,再行依法論刑。

蔣經國深知蕭綿密的人脈關系,為排除隱患,他先行革除國民黨秘書長蔣彥士的職務,接著將“總統(tǒng)府”秘書長馬紀壯調任不管部務的政務委員而后外放。至于出面為蕭說情的元老王升、高魁元、谷正綱等人,蔣借“換屆”之名,將他們不露痕跡地逐出中常委,而司法院長黃少谷因任滿,也被林洋港取代。

表面上看,蔣經國處理“十信案”是斷然處置。實質分析,蔣經國為解決幕后利益集團盤根錯結的人脈關系,花費時間長達兩三年。這說明打老虎要有決心與意志,光靠“依法處理”,無異于緣木求魚,解決不了問題。

蔣經國在生前處理完十信貪腐問題,相關當事人絕不敢鳴冤。但在蔣身后,當事人之一的蕭政之卻一再喊冤。蕭認為他的入獄是蔣經國的“司法迫害”,依法論法,他不該坐黑牢。然而蕭忽略了貪腐問題不僅是法律問題,也是政治問題,更是道德與經濟問題。

針對蕭的辯解,某位深知內情的人士表示,蔣經國看問題不局限于“法律”,而是一個整體。蔣經國認為:蕭政之位居中將副主任,怎能屈膝于商人之下,為商人打通黨政軍情人脈通路,“紊亂體制”。蔣彥士、王升、馬紀壯等人雖然不會拿蔡辰洲一毛錢,但畢竟提名蔡參選立委。最終立院上演金權政治搞出十信貪腐案,使國民黨形象毀于一旦,難道蔣彥士等人毋需負任何的政治責任?在依法審理期間,徐立德、陸潤康等人因政治責任而下臺,蕭卻不顧政治責任仍在動員黨政軍情人脈關系向黨主席施壓,這是蔣經國重判他的關鍵所在。畢竟任何領導者面對貪腐問題,都難容忍蕭干預國法黨紀的作為。何況蕭不僅為個人鳴冤,還拖要員下水為蔡辰洲脫罪,蔣經國該如何處理?

除國法、黨紀外,蕭是蔣經國長年部屬,蔣將華視交由蕭執(zhí)掌,卻成就蕭的政軍商的關系。在十信案發(fā)生后,蔣痛責蕭”忘恩負義”,先將王升外放,目的是殺雞儆猴,以免高級軍事將領為求田問舍之事淪為商界的附庸。

當年除十信案外,還有一個“江南案”。江南案重創(chuàng)軍情系統(tǒng),嚴重影響臺灣外在形象。而十信案動搖國民黨統(tǒng)治基礎,為斷絕貪腐與金權政治結合,及挽回臺灣形象,蔣趁解決這兩案之機,已審慎思考臺灣未來發(fā)展,解除戒嚴,緩和兩岸關系,均與此有關。

1974年,右起:臺灣“經濟部長”孫運璇、“財政部長”李國鼎和“中央銀行總裁”俞國華合影

敢和蔣經國拍桌子的李國鼎

基于當年上海打老虎失敗經驗的考量,蔣經國對處理貪腐與金權政治問題一向是謀定而后動,其中政治考慮遠高于法律執(zhí)行。他與“臺灣科技教父”李國鼎之間的關系,一向是相當緊張。李在擔任“經濟部長”時代主張引進外資,放松外匯管制,設定租稅優(yōu)惠政策,與蔣經國思維大相徑庭,為此兩人經常因政策之爭發(fā)生沖突。

有一次雙方因紡織出口業(yè)務起了爭執(zhí),蔣經國認為李國鼎有圖利商人之嫌,而李仍不停辯解,雙方吵到連蔣的侍從主任葉昌桐都推門一探究竟,眼見蔣氣呼呼的,眼睛直射天花板,李國鼎則拿企畫書擲于桌上,口中喃喃自語:“說我圖利商人,絕不接受?!比~婉勸李先退出,豈料李突向蔣表示,“你認為我圖利商人,請長官下令徹查我家存款賬戶,如果有一毛落入我的口袋,請依法辦我,我絕不抗辯?!笔Y經國說:“企畫書放在這里,我們改天再談。”

沒隔幾天,蔣經國召見李國鼎,拿出一堆檢舉李的黑資料,要他解釋清楚。李國鼎答復說,為臺灣我是圖利人民,為商人解決問題,難道不是增進就業(yè)圖利人民嗎?這句話對身兼經合會主委的蔣經國而言,無疑是當頭棒喝。蔣耐著性子,聆聽李的陳述——當年位處南部的本土企業(yè)集團靠紡織工業(yè)起家,為擴建廠房需要土地、水電與相關基礎設施支持,然而受制于水電法規(guī),廠房縱然建成,水電仍無法充足供應,迫于無奈臺南幫直陳李國鼎。李二話不說親自下條子指示水電公司必須限時完成水電供應,由于水電公司調度水電需繳交5%的賦稅,李裁示5%賦稅可減免,水電公司不敢違法,于是提交報告。李看后為之震怒,打電話給主管單位要求依“裁示”處理。當水電供應完成,臺南幫企業(yè)因出口外銷賺了不少錢,為匯差問題又找上李國鼎,李于院會中直陳“政府部門”理應放松外匯管制。李接二連三為臺南幫“護航”,終于引發(fā)黑函風波。

蔣經國接獲黑函也曾派員暗中調查,證實李有為廠商護航之嫌。為查明事件原委,蔣請李解釋,李毫不含糊地拿公文向蔣說明,減免5%水電調度費,臺南幫為臺灣賺進多少錢,增加南部多少就業(yè)機會。為放松外匯管制,臺南幫可將匯差所得轉投入產業(yè)擴充,增進臺灣就業(yè)市場的活絡。聽完解釋,蔣經國不發(fā)一語,當著李國鼎的面,將黑函投于銅鍋中予以燒毀,然后示意李退出。

從蔣李之間的互動,不難看出蔣對李所說“圖利人民”這句話留有深刻印象。后來,李國鼎轉任財政部長,為鹽價調漲問題,鬧到劍拔弩張的關鍵時刻,蔣沒讓李下臺,反而指令督導鹽務的“財政部”常務次長王紹堉負政治責任。蔣明告李說:“鹽價調整算是圖利人民嗎?”

這句話道盡蔣李關系之所以無法向上發(fā)展,而由孫運璇組閣不是沒有原因的。畢竟李任經濟部長“圖利人民”,是李的權責。當他轉任財政部長“為國增稅”,又是他的權責。至于如何在“圖利人民”與“為國增稅”之間取得平衡,蔣比李看得更清楚,這是蔣尊李而不親李的關鍵所在。

在孫運璇組閣后,蔣經國交代李國鼎出任不管部會的政務委員,由李負責籌劃全臺半導體科技園區(qū)。為成立晶圓加工廠,李國鼎除在行政院籌設科技顧問委員會外,還在新竹成立科學園區(qū)與工業(yè)技術研究院。在籌設科技顧問委員會的過程中,許多人反對,蔣召見李,問:“什么是半導體?”李率直回答說:”我不懂!”蔣再問:“等搞懂再設科技顧問委員會,較符合經濟效益?!崩畲穑骸熬褪遣欢乓O,否則會浪費預算?!笔Y聽后說:”你去處理。”

從兩人簡單對話中,不難發(fā)現(xiàn)蔣經國對籌設科技顧問委員會、工研院及工業(yè)園區(qū)顯然是持保留立場。李國鼎也深知蔣的用意,為去除蔣的疑慮,李認為此事成功的關鍵在于輿論,于是每逢國外科技顧問來臺,李必然邀請報社高層及主跑科技新聞的記者蒞場旁聽,一方面吸收科技新知,一方面爭取輿論支持。果不其然,許多密報傳至蔣的桌上,蔣再度召見李談“記者參與施政大計是否妥當”的問題。李國鼎從容答復說:新政策如能得到輿論支持,能收事半功倍之效。其次記者不是官員,沒有參與大計的權力,所以也沒有所謂結幫拉派的問題。蔣聽后不置一詞地看著李,眼神透露出莫可奈何的姿態(tài),還是一句老話“好好處理”,結束這場對談。

據(jù)李國鼎的事后回憶,成立科學園區(qū)需要龐大的預算與人力規(guī)劃,結果李憑借七人之力搞出新竹科學園區(qū),每年約招攬八九千人回臺服務。這使得蔣經國頗為憂慮李國鼎是否會拉幫結派與金權政治結合,成立KT派(注:李國鼎英文名字縮寫)來影響政治。為免除蔣的疑慮,李國鼎終身不做求田問舍之事,也不持有廠商股票,也不與商界有金錢往來,至于科技界的所謂的KT派,僅是高爾夫球場的球友,而不是財團的朋友,以此取信蔣經國。

所以王作榮說,在蔣經國時代為官,要做到“苦干實干兩袖清風”的確是不容易。蔣經國時代的財經官員都能得保善終,少有人批評,一方面是蔣管制得當,一方面是財經官員廉潔自持,所以才能開創(chuàng)臺灣黃金時代,李國鼎就是一則鮮活的實例。

1973年,歷經52天快馬加鞭的審判,蔣經國的表弟王正誼因“貪瀆罪”被判處無期徒刑

皇親國戚貪腐怎么辦?

蔣經國對李國鼎重而不親,反面就是親而不重的王正誼。王是蔣介石之母王采玉的侄孫,是蔣經國的表弟,歷任蔣介石侍從秘書、蔣經國機要秘書,后調任人事行政局長。1972年5月蔣經國奉命組閣,1973年5月就爆發(fā)王正誼貪瀆案。此案緣起于王憑借蔣家權勢,趁蔣經國組閣時想換一個部長職位,沒有得到蔣經國的首肯。于是王轉向蔣介石請托,蔣介石就轉知蔣經國“好好”安排。王正誼想要的是內政部長的位置,蔣疑心既起,就指示調查局長沈之岳全面清查與王相關的業(yè)務,結果發(fā)現(xiàn)王在人事行政局長任內建造臺北外雙溪中央社區(qū)營建工程,有發(fā)包商為承攬日后的工程,以私人名義捐款給王作為之江大學在臺復校的基金,王居然沒有呈報或將這筆錢轉存于銀行賬戶,而是放在局長辦公室內。蔣經國接獲密報,下令調查局直接搜索王正誼的局長辦公室,發(fā)現(xiàn)錢的確放在王的小金庫內。由于罪證明確,王立即被收押,歷經52天快馬加鞭的審判,王正誼以“貪瀆罪”被判處無期徒刑。

當年蔣經國之所以重懲親表弟王正誼,外界傳言雖多,但其意義在于“打老虎”。因為蔣經國清楚蔣介石、宋美齡必然會出面干預,其次王拿錢沒有取出花用,而是放在小金庫內作為之江大學復?;?,只是忘記向上呈報,罪不致死。所以蔣經國要定王正誼的罪,不僅要人證、物證確鑿,還要說服蔣介石、宋美齡接受他的說法。

蔣經國不愧是干練的政治人物,他除了攜卷親口向蔣宋報告案情外,還以三點理由說動蔣宋二人:一、王正誼位居研考會副主委兼人事行政局長,怎能從事與業(yè)務無關的營建工程,如果各部會都能兼辦營建業(yè)務,豈不紊亂權責與綱紀?二、營建工程與中央社區(qū)住宅工程,理應是內政單位職掌,王越俎代庖承辦公務人員購置住宅輔助委員會主委,無疑是侵奪其他部會的權力,如果不辦王正誼,行政院長怎么做?而且王要的官位是“內政部長”,若由他出任,必然會將購置住宅的業(yè)務,轉至內政部處理,于此顯示王的居心不良,已為貪腐鋪一條道路。三、王正誼既是至親,又是蔣家的侍從秘書,他應該扮演輔佐親表哥的角色,怎么能拆蔣家的臺,如果不重懲未來必闖大禍,與其未來闖禍,干脆今日就處理王的貪瀆,以向國人交代。

蔣經國陳述字字在理,除宋美齡還為王緩頰外,蔣介石聽后反而靜默不語,使一場即將再起的風波,至此平安落幕,得到蔣介石、宋美齡的支持。蔣經國重懲王正誼的結果,為他博得“打老虎”的美名。

蔣經國主政16年內,臺灣政壇雖不能做到“除貪政廉,弊絕風清”的地步,但蔣始終認為“打貪滅腐”是得到人民支持的一步棋。蔣經國之弟蔣緯國曾說,蔣經國始終將“貪腐”二字視為政治問題處理。以王正誼案而言,蔣在重懲王之后,即請托緯國關照王正誼的家庭。在案件處理過程中,王正誼太太劉琨業(yè)曾數(shù)度扮演白手套的角色,尤其在相關人士都被收押后,出面探詢案情的都是劉琨業(yè)。劉奔走廠商之間,蔣經國不是不知情,為念及親情,蔣“法外施恩”,指示沈之岳不要為難劉琨業(yè)。待王正誼判刑確定,蔣緯國曾多次赴龜山監(jiān)獄探監(jiān),也送錢給王家。這是蔣經國處理“貪腐”問題的慣有模式。因為在蔣的思維中“國法、綱紀、情理”是三位一體的事務。如處理蕭政之、王正誼是國法;逼蔣彥士、馬紀壯、王升、徐立德、陸潤康等人下臺是綱紀;善待王正誼家屬是情理。其中界線蔣經國分得非常清楚,這也是王作榮所說蔣經國是“斯大林與包青天”的復合體。就因為蔣有如此復雜的性格,難怪在他手下為官,“苦干實干兩袖清風”,才成為李國鼎、孫運璇等人為官的避禍之道。

王作榮  (1919-2013)湖北漢川人,曾任臺灣大學、東吳大學和文化大學教授。曾出任臺灣地區(qū)“考試委員”、“考選部長”和“監(jiān)察院長”,是李登輝加入國民黨的入黨介紹人和政壇伯樂,后因反對李登輝“臺獨”而決裂。

從嚴處罰軍隊和情治單位貪腐

蔣經國打老虎另一塊重要領域是情治單位。蔣曾經是臺灣情治首腦,他深知”特務治國”的風險,所以嚴禁情治將領與政商名流往來。如前“國安局長”周中峰是蔣經國長年部屬,有一次蔣驅車至新北市永和巡視,突然在螢橋旁看見一棟新建大樓,隨口問侍從查查這是誰蓋的住宅。經查,有戶人家是“國安局長”周中峰家人居住,蔣問,不是有官舍配給嗎?沒多久,周中峰突然轉任安全會議副秘書長,從此與情治單位絕緣。

“情報局長”葉翔之有次招搖過市,碰巧蔣經國車隊在后,蔣想看看誰有那么大的排場,于是指示車隊隨后跟上。到敦化南路,侍從回報是葉翔之車隊,蔣二話不說指示侍從到葉家看看。葉翔之尚未坐定,突見蔣已在家門口。蔣進屋默默看葉家的裝設,開口說,這幾年辛苦你了,你可以好好休息。第二天,葉就接到調職令在家終老。

除葉翔之外,“軍情局長”盧光義是郝柏村愛將,亦是“陸軍總司令”培養(yǎng)人選,卻于局長任內聽從部屬建議,趁房價低迷時在臺北市天母買棟房子,結果被檢舉。蔣召見郝探詢此事,郝竟然不知情,蔣問:“盧局長不是配有官舍?為何要買房子,多少錢,查明回報。”郝找盧問買房經費,盧答分期付款買的房子。于是郝?lián)嵆蕡螅Y下令將盧調離現(xiàn)職,擔任非主管職務,使盧的前程至此斷送。

蔣經國在接班過程中,對軍情系統(tǒng)“貪腐”問題管控得異常嚴密。軍情系統(tǒng)在危難之際是站在第一線的作戰(zhàn)人員,如果軍情首長發(fā)生貪腐事件,蔣會毫不留情的將首長革除。如前澎防部司令、憲兵司令李運成因職務交接賬目不清,蔣下令將這位上將司令調任閑缺,任憑老將說情,還是拒絕這位上將的派任。政戰(zhàn)將領若發(fā)生貪瀆事件,包括連坐長官都永不敘用,蔣以如此嚴厲的手法對付軍隊,表明“打老虎”的決心與意志絕不容許軍系將領挑戰(zhàn)。

對此決絕的手法,王升認為,就是因為蔣當年在上海打老虎時,他認為憑借權勢與法律可收“除貪政廉”之效,結果由于忽略政治力量的干預,致使?jié)M盤皆輸。經此歷練,蔣經國來臺后,深知貪腐官吏在政界盤根錯結的勢力非法律與權勢所能解決,于是采取“國法、綱紀、情理”齊頭并進的策略,來展現(xiàn)領導者打老虎的決心與意志,使危機得以化解。這也是王作榮肯定蔣經國仗劍伏魔的原因所在。如果馬英九能學習蔣經國的決心與意志,絕對會受到民眾愛戴。若馬仍是靠道德勸說要求官員清廉自持,豈不辜負蔣經國的栽培與王作榮的勸解。

1985年2月臺灣發(fā)生“十信擠兌事件”,當事人蔡辰洲被警方逮捕

十信案

臺灣當代最嚴重的經濟案?!笆拧奔础芭_北第十信用合作社”,當時臺灣最大、儲戶最多的金融機構之一。1985年,“十信”被發(fā)現(xiàn)違規(guī)放款嚴重,庫存現(xiàn)金減少,在停業(yè)審查時引發(fā)前所未有的擠兌風潮和社會危機,臺灣行政當局被迫接管。此案牽扯到數(shù)十位臺灣政商高層,是繼“江南案”之后對國民黨當局及蔣經國的又一次巨大沖擊,最后引發(fā)臺灣政壇數(shù)位高官離職,當事人蔡辰洲在服刑前病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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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人物周刊 2024 第816期 總第816期
出版時間: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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