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購 《紐約時報》 ?
2013年7月18日,美國《紐約時報》總部,一名工人正在清潔公司銘牌
最近,中國某企業(yè)家聲稱打算買下《紐約時報》,不日就會前往美國接洽。多年來,這位企業(yè)家不炒作不成活,對他的所作所為,原本是不需要太過認真的。然而,在全球平面媒體哀鴻遍野的當下,《紐約時報》的確日子不好過,很差錢。但收購這樣一份自由派百年大報,僅僅不差錢就行嗎?
《紐約時報》的確很差錢
和《華爾街日報》的保守派旗艦報紙地位相對應,《紐約時報》是美國自由派的第一大報。由亨利·賈維斯·雷蒙德和喬治·瓊斯于1851年9月18日創(chuàng)辦,原名《紐約每日時報》,1857年9月14日改用現名。雷蒙德當時是紐約州議會議長,后來曾擔任共和黨全國委員會主席和眾議員,瓊斯則是銀行家。這兩人辦報的初衷是想打破當時在紐約盛行的花花綠綠的新聞報道方式。1896年,《紐約時報》為報人阿瑟·奧克斯所購買,同年10月25日首次刊出“社訓”:“刊載一切適于發(fā)表的新聞”,聲稱《紐約時報》的新聞報道“應無畏無懼,不偏不倚,并無分黨派、地域或任何特殊利益”。
彼時,普利策的《紐約世界報》與赫斯特的《紐約新聞報》展開黃色新聞大戰(zhàn),《紐約時報》則以其新聞全面詳盡、社論穩(wěn)健嚴肅,為受過良好教育的讀者提供了一種全新的報紙形態(tài)。第一次世界大戰(zhàn)結束時,《紐約時報》獨家全文刊載《凡爾賽和約》,后因“全面而準確地”報道第一次世界大戰(zhàn)而獲普利策金質獎章,聲譽鵲起。在奧克斯于1935年逝世前,《紐約時報》已經成為美國第一大報,與隔海相望的《泰晤士報》一起,并稱為“報紙中的報紙”。
奧克斯去世后,其女婿索爾茲伯格接過發(fā)行人的大印。在他任內,《紐約時報》獲得31項普利策獎,實現了上市,完成了由家族經營向市場化的轉型,還打贏了兩場“自由之戰(zhàn)”。 這兩起案子成了界定公眾人物、政府與媒體關系的里程碑事件,為《紐約時報》贏得了捍衛(wèi)新聞自由的世界性聲譽。
1960年,《紐約時報》刊登黑人民權組織聲援馬丁·路德·金的廣告,并譴責阿拉巴馬州蒙哥馬利市等南部地區(qū)對這一運動的鎮(zhèn)壓,該市官員提出誹謗訴訟,這起官司最終以《紐約時報》勝訴告終。最高法院在裁決中認為,官員或公眾人物指控媒體報道誹謗時必須遵循“真實惡意”原則,即需要證明媒體從業(yè)人員主觀上惡意扭曲事實。1971年越南戰(zhàn)爭期間,《紐約時報》準備刊登美國國防部關于越戰(zhàn)的秘密報告,時任總統尼克松以國家安全為名,要求該報停止發(fā)布相關新聞,官司同樣打到最高法院,《紐約時報》同樣勝訴。
1992年,索爾茲伯格將發(fā)行人大印傳給兒子,這便是《紐約時報》今天的掌門人——小阿瑟·索爾茲伯格。小阿瑟比父輩更追逐利潤,《紐約時報》的報道質量有所下滑。2003年,《紐約時報》承認記者杰森·布萊爾多年來在其新聞報道中做假。2005年7月6日,《紐約時報》記者茱蒂絲·米勒因拒絕透露消息來源遭法院判刑入獄。2008年的美國大選,在奧巴馬和麥凱恩的爭奪進入白熱化時,《紐約時報》多次刊登了奧巴馬的文章,卻對麥凱恩的同類文章以退稿處理。虛假新聞和政治偏見大大損害了《紐約時報》的公信力。
但這還不是最致命的。在互聯網的沖擊下報業(yè)整體的不景氣,才是《紐約時報》當前最大的危機。根據美國報業(yè)協會提供的數據,美國平面媒體廣告在2007年到2012年間下滑了55%,編輯部縮小了1/3?!都~約時報》同樣面臨著訂閱和廣告下滑的困境,在一個社交媒體和移動互聯網如火如荼的時代,其古典嚴肅的“灰色女士”(The Gray Lady)風格似乎已經不討喜。為擺脫困境,紐約時報公司不得不賤價賣掉很多資產,比如買About.com的時候花了4.1億美元,最后賣了3億美元;20年前收購《波士頓環(huán)球報》的價格高達11億美元,最后只賣了7000萬美元。另外,早在2008年,《紐約時報》就將總部大樓抵押,向銀行借貸2.25億美元。
紐約時報公司主席小阿瑟·索爾茲伯格
不僅僅是錢的問題
事實上,這兩年來因為財政困難而易手的美國媒體不在少數。2007年,新聞集團收購《華爾街日報》。2013年8月,亞馬遜創(chuàng)始人貝索斯個人收購《華盛頓郵報》,這兩個收購案舉世矚目。連他們都能易手,《紐約時報》又有何不能?況且,在美國媒體行業(yè)大行其道的雙重股權結構,也使得收購其實只需要獲得有控制權的索爾茲伯格家族的同意就可。
雙重股權結構是美國股市特有的,主要是為了確保創(chuàng)始人對企業(yè)的控制權。區(qū)別于同股同權的制度,在雙重股權結構中,股份通常被劃分為高、低兩種投票權。高投票權的股票擁有更多的決策權。此前,這種股權結構主要存在于媒體行業(yè),近年來,谷歌、Facebook等互聯網科技企業(yè)也普遍采取這種股權結構。比如Facebook的扎克伯格只擁有公司18%的股份,但是會有57%的投票權,以便他能繼續(xù)發(fā)號施令。
具體到《紐約時報》,A類股股東的投票權極度有限,他們對董事會成員的選舉權被限制在30%范圍之內,其他70%的投票權全部掌握在B類股股東手里,而擁有超過90%的B類股股權的就是索爾茲伯格家族,該家族此前一直表示不考慮出賣。但默多克對《華爾街日報》的收購說明,有錢能使鬼推磨。當年班克羅夫特家族也擁有《華爾街日報》的母公司64.2%的投票權,也一直聲稱不會賣。但當默多克拿出天價的50億美元時,班克羅夫特家族發(fā)生了分化,最終同意成交。畢竟,《華爾街日報》當時的股價是36美元,而默多克的出價達到每股60美元。
顯然,在報業(yè)不景氣的大背景下,如果收購方不計成本,提出讓索爾茲伯格家族滿意的價格的話,《紐約時報》的易手并非不可能。而截至1月3日美股收盤,《紐約時報》的股價為15.6美元,總市值約23億美元。以這個價格作為參考,《紐約時報》的收購價應該不會超過《華爾街日報》。
而美國的聯邦法律表面上也并未限制外籍人士入股美國報紙和雜志,如果股東和董事會想賣,只要不違反謝爾曼反托拉斯法案,美國政府就無權干預。因此,僅從技術層面來說,中國人買《紐約時報》并非不可能。但在現實層面,中國人的身份恰恰是收購的最大障礙。且不說華為在美國被懷疑為間諜的遭遇,也不說有意競購《紐約時報》的企業(yè)家有無媒體運營經驗,就論南方報業(yè)傳媒集團當年試圖競購《新聞周刊》卻在第一輪就被拒絕的往事,就足以說明中國人在美國的收購行為,絕不是有錢就可以辦到的。而這其中說不清道不明的模糊地帶,恰恰也是最難突破的。如果有人還不死心的話,那就想一想網友的那句話:你能想象《人民日報》被美國人收購嗎?